济南市民政局关于动员慈善力量依法有序参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上研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坚定不移把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有关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根据民政部的要求,更广泛地动员社会慈善力量,依法有序支持疫情防控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各级慈善组织迅速行动起来。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优良传统,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对疫情严重地区提供支持,协助党和政府遏制疫情蔓延势头并做好后续相关工作,为疫情防控工作贡献力量。
二、积极开展公开募捐行动。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要积极开展公开募捐,发挥自身优势、动员社会力量、汇聚人民群众爱心;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组织或者个人,可以依法与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合作开展公开募捐活动。公开募捐要以资金和物资相结合,当前主要筹集用于疫情防控的物资,包括:医用防护服、N95口罩、医用(外科)口罩、正压隔离衣、防护面罩、护目镜、消毒液等,捐赠物资要符合相关技术标准。
各慈善组织、志愿服务组织在疫情应对响应终止之前,不派工作人员、不发动组织志愿者进入湖北省等疫情严重地区。
三、强化监管监督。各区县民政部门要及时对慈善组织开展公开募捐登记备案,并做好捐赠款物数据的统计和汇总工作,指导慈善组织定期公布捐赠收入和支出明细,确保信息长期可查询,并接受捐赠人和社会的监督。募集款物可自行发往接收机构,也可与市民政局委托的济南慈善总会办公室联系协调,联系方式:张锐:15610117961,0531-68605517;苗健:15665831508,0531-68605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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