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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全市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登记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点击数:2340发布时间: 2017-11-13【字体:

 

全市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持证人员:

根据民政部《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登记办法》、《山东省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登记实施办法》(鲁民发〔2017〕35号)以及《济南市民政局关于开展2017年全市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登记工作的通知》(济民函〔2017〕50号)的有关要求,为推动我市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健康发展,市民政局委托济南社会工作协会在全市统一开展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登记工作,现将2017年登记工作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登记机构

经济南市民政局委托授权,济南社会工作协会(以下简称我会)为全市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登记机构,负责全市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登记申请的初审、现场受理、资格审核、材料报送、资格终审和证书发放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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