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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辅助性就业的社会工作介入研究 ——以济南市历城区H街道社工站为例

发布者:历城区社工服务总站点击数:1555发布时间: 2023-08-09【字体:

 摘 要:劳动就业是每个社会成员自我实现、获得效能感以及共享社会进步成果的重要途径,也是包括残疾人在内的每个社会公民的基本权利。据中国残联最新统计的数据显示,目前,中国各类残疾人总数已达8500万,其中仍有1500万以上残疾人生活在国家级贫困线以下,占贫困人口总数的12%以上,我国残疾群体越发庞大。一直以来,国家和政府及相关部门通过制定和出台专项法律政策,鼓励非营利社会组织开展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服务和就业技能培训,促进残疾人群体提升就业能力进而实现劳动就业。然而,智力和精神残疾人因出行困难,自身的社会适应能力薄弱,相较于其他类别的残疾人更为难以进入竞争性劳动力就业市场进行就业。而现有的辅助性就业服务模式在服务方法和内容未能满足其就业需求,进一步导致他们在就业市场中逐渐被边缘化,丧失劳动就业机会。因此,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服务的专业社会工作介入显得尤为重要。本文从残疾人辅助性就业出发,以H街道社工站个案服务为依托,聚焦残疾人辅助性就业实践模式。运用文献法、观察法和访谈法对该站点已经开展的辅助性就业服务内容、形式、目标以及成效等进行分析,阐述当前阶段残疾人辅助性就业的服务现状、存在的问题及成因分析,在此基础上尝试性提出相应的解决策略。

关键词:残疾人辅助性就业;社会支持

 

一、研究背景

劳动就业是一个人参与社会、实现自我的重要途径,也是社会公民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残疾人是一类具有特殊困难的弱势群体,该群体的就业不仅关系到残疾人自身家庭的幸福,也与社会的和谐发展与稳定息息相关。促进该群体就业是保障其基本生活,回归正常社会以及分享社会发展成果的重要基础和有效途径。

我国在新中国成立初期,改革开放前,因经济发展处于恢复阶段,所以关于残疾人就业的政策也是处于萌芽期。这一阶段的政策主要以维持残疾人群体的基本生存与生活为主旨,虽然政府以及相关部门已经认识到残疾人这一群体的生活困境,但是针对该群体的就业政策理念还是仅仅停留在保障其基本生存的最低基本层次。在新中国成立以后,残疾人的生活问题开始引起社会的关注,对此政务院在1951年2月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这一政策的出现使得部分具有劳动能力但处于无业状态的残疾人生活得到了一定的保障,农村的残疾人还获得了相应的土地和生产工具。所以这一阶段的残疾人就业政策以生产资料供给的形式帮助残疾人群体维持最基本的生产生活,但是其边缘性的社会地位并没有发生本质性的变化。

改革开放以后,残疾人逐步被纳入到了劳动就业市场中,残疾人就业政策也由当初的单一化生产自救形式发展为多种形式就业,残疾人的就业权利在劳动市场中开始有所体现。但这一时期也存在很多问题,主要表现为用人单位对残疾人的监督体制不够健全,导致出现了大量的残疾人挂名就业现象,实际就业比例并不高。

随着社会的进步与发展,就业保障体系日趋稳定完善,现阶段的残疾人就业政策重心落在了残疾人就业质量以及残疾人服务体系的建设方面,明确指出了职业技能培训与就业服务的重要性,开始为具有一定就业能力但是处于无业状态的智力、精神以及心智障碍者提供辅助性就业和支持性就业服务。2015年中国残联、国家发改委、民政部、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等八个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

 

发展残疾人辅助性就业的意见》,该文件明确指出到2020年所有的县、市辖区至少建有一所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将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建设用地按照公益事业建设用地纳入计划中,从而满足处于无业状态但具有一定劳动能力的智力障碍、精神障碍以及重度肢体障碍的残疾人的就业需求。

在残疾人就业政策的不断发展和探索中,残疾人的就业服务体系不断地完善,当前,残疾人的就业权利已经得到了相应的法律层面的保护,但是残疾人这一弱势群体长期处于社会边缘化的位置,落后的就业观、择业观导致其自身难以融入到就业市场,因此这一弱势群体亟需树立正确的就业观,挖掘就业潜能,提升就业市场竞争力,从而促进该群体实现劳动就业与有尊严就业。

二、H街道社工站介入残疾人辅助性就业现状

(一)研究对象

本篇论文以H街道社工站的个案W某为研究对象。通过前期的访谈了解到该服务对象属于智力类型的残疾引发的肢体残疾,且符合就业年龄(37岁)。

该服务对象家庭经济情况一般,与父母一起居住,出生后因为脑瘫导致手脚无法协调配合,未接受过特殊教育,其就业特点主要是缺乏就业技能,辅助性就业渠道单一;家庭保护过度,缺乏有效家庭支持;服务对象及其家庭精神压力较大,需要心理疏导。

(二)H街道社工站介入服务现状

1.服务主体及参与人员

残疾人辅助性就业的服务主体主要是H街道社工站的社会工作者,H街道社工站共配备三名专业社工,且均为非社工专业,其中两名为持证(助理社会工作师)人员,除了站点社工之外,残疾人辅助性就业的服务提供参与人员还包括该街道的残疾人联合会以及街道工作人员,成为站点开展辅助性就业服务的参与主体之一。服务辖区内包含20个行政村落,总人口2.96万人,其中,残疾人586人(残障儿童20人、精神残疾37人)。

Z(站长):站点社工大都是边干边学,没有社工科班出身,很多服务内容是摸着石头过河干的,尤其是面对残疾人这一特殊的弱势群体,有的时候真的感觉不知道该怎么介入。

2.服务内容

H街道社工站的辅助性就业内容主要包括三个方面:心理建设疏导、职业技能培训及链接辖区资源。

心理建设疏导主要是由街道残联的相关部门带领站点社工进行走访慰问,站点社工以入户为契机,了解服务对象的需求,对服务对象进行温暖传递与关怀服务。职业技能的培训主要由该站点社工小Z负责,主要是对服务对象进行直播带货的技能辅导,旨在通过前期对接网络店铺,了解其提供的产品,确定合作的方式及目的,帮助残疾人W某通过直播进行就业,从而获取一定的报酬,缓解家庭的经济压力和获得自我价值的实现,这是辅助性就业的基础性内容,也是主要目标之一。对于W而言,其学习能力较正常人不同,则学习方式和学习内容也有所不同,培训内容的接受进度会比较缓慢,所以在进行培训的过程中,站点社工帮助服务对象学习并掌握一定的劳作技能需要反复巩固。自2023年2月份新冠疫情消散后,截止到2023年8月,W某已经成功完成三个订单,大大提高了其自我效能感,同时也达到了一定的就业效果。链接辖区资源方面主要是联动辖区内的街道相关部门、社会组织以及农户农产品资源,为残疾人辅助性就业的服务开展提供场地支持、设备支持以及后勤保障。

3.服务成效

H街道社工站在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方面,通过教授服务对象相关的就业技能,如直播软件的使用、违禁词以及选品等方面的培训,链接商铺产品资源,为残疾人的直播带货就业提供产品渠道。

从站点的总体服务及发展情况来看,助残服务早已将辅助性就业内容纳入站点的重点服务范围,但因为疫情的原因,实际服务的开展和落实并没有达到计划的目标效果,整体水平只能停留在满足较低就业需求层次,辅助性就业的成效欠缺稳定性。

4.问题分析

从社工站的视角出发,社会工作者秉持着智力障碍的残障人士拥有就业的基本权利和潜在能力,他们也拥有独立的人格,相信服务对象在经过培训后,能够树立就业意识,激发就业动力以及参与辅助性就业的内在优势和潜能,凭借其自身的优势和潜能成为辅助性就业的参与者,并获得积极改变。下面是从服务主体、村居环境、服务对象及其家庭三个层面探讨H街道社工站辅助性就业服务中存在的问题。

(1)站点人员流动性大,服务呈断裂式提供

辅助性就业服务提供的关键主体是街道社工站站点社工,工作人员的专业知识储备和实务水平直接影响着服务提供的成效。通过实地观察和访谈所收集到的资料分析,在服务实施的一年中出现人员流动甚至流失现象。究其原因,首先是工作内容极具特殊性和局限性,工作压力较大,交流沟通起来非常敏感;其次是薪资水平较低,由于的辅助性就业服务内容针对的是智力障碍残疾人群体,是残疾人群体中最为困难开展服务的一类,所以服务内容及范围都是受限的;再就是以智力障碍残疾人为辅助性就业服务对象不会像其他类型的残障人士能够在短时间内看到服务成效,需要更大的人力成本和时间成本,而介入成效的体现并不显著,使得服务的提供者很容易出现职业枯竭,很难产生成就感。因此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服务的工作人员要求高、压力大、任务重,导致站点社工人员流失现象严重。服务提供主体的流动导致服务的提供难以保持稳定性和持续性,服务对象需要不断地重新适应新的主体,建立专业关系。久而久之,服务对象对机构的服务提供持怀疑态度,服务的提供呈现断裂式和碎片化的状态。

社工L:“社会工作这个行业的薪资水平就摆在那儿,整个大环境就是这样的,而作为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服务的工作人员,我们面对的群体不像肢体残疾或者视力障碍等其他类型的残疾人群体,他们至少能够听懂你的语言,我们面对的是处于就业年龄段的智力障碍的残疾人,他们的生理、心理较正常人来说差距更大,刚接触这一群体会很难理解他们的表征甚至觉得无助、恐惧的反应,这也就使得工作人员很难在短时间内建立其良好的专业关系。”

(2)服务与需求匹配度低,需求多元化且未被满足

总站通过进行观察和调研了解到辅助性就业服务的提供过程中,服务的提供主要依托街道现有的资源,资源信息的传输具有很大的局限性,即使政府及其他社会组织和相关部门联系机构,资源下放到站点后,在资源信息的流动过程中时,还是容易造成信息的疏漏。再者,随着社会的进步发展,服务对象的需求也会随时更新,而站点的服务计划是根据最初的困境需求制定的,没有做到及时调整,与时俱进,进而导致服务跟需求的满足出现错位现象,服务与需求不匹配,服务的时间、工作难度及所需资源成本都剧增。

(3)村居资源支持不稳定,村民对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服务认知度不高

服务对象长期居住在村庄里,而村民对于残疾人群体的刻板印象受到传统观念的影响很难改变,加之社会工作服务站在村居辖区内的服务本身尚且还处于初步发展阶段,认知度并不高,来自服务对象生活环境中的社会支持力度也就大大削弱了。

(4)家庭保护过度,服务对象就业意识弱化

在与站点社工的访谈中了解到,W的家长对其就业并未抱有太大的希望,只求在家里能安全就行,长此以往,家庭照顾者对服务对象的过度保护带来的反向作用,导致服务对象社会沟通能力退化,缺乏社会经验,难以形成就业意识,也就谈不上就业动力,更难实现正常就业。

“孩子这个样子也不指望着能有什么工作,挣多少钱,自己出不去,能出去的话也不能让他自己出去太危险了,时间长了也就习惯了,至于不能照顾他一辈子这个事情,先不考虑那么多,能照顾多久就照顾多久”。(服务对象W的母亲)

5.思考建议

(1)优化社工站服务结构,培养特殊群体服务人才

我国残疾人群体的数量比较庞大,随之而来的社会问题依旧严峻,但是在日常的社会生活中,并没有看到太多的残疾人,主要原因之一就是家庭仍然承担着残疾人照顾的主要责任,社会工作服务站的社会影响力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站点存在专业力量薄弱的问题,同时针对智力障碍的残疾人服务对象,其服务内容的设置需要根据服务对象的实际情况提升合理性,不断优化服务提供,站点社工需要进行专项化服务培训,培养特殊群体服务人才,从而针对性的建立起特殊群体服务的人才队伍。

(2)加大辅助性就业扶持力度,鼓励多元主体共同参与

政策的推动和完善是辅助性就业服务发展的重要力量,国家、政府及相关部门不仅要对残疾人个体提供资金的支持,还需要加大对社会企业、用人单位的支持,以刺激就业市场的开放,使其设置面向特殊群体的就业岗位。因为智力障碍残疾人仅通过自己获得就业机会的概率是非常之低的,政府可以发挥大众宣传的作用,降低社会大众对智力障碍残疾人的歧视和误解。在此基础上社会工作者才能充分发挥专业角色和作用,将智力障碍残疾人个体及其家庭、社会公益组织、社区资源以及社会企业等多方联合起来,推动整个残疾人就业问题的改善和发展。

(3)发展特殊弱势群体服务的外展社会工作,扩大服务受众

当前阶段,社会工作服务站的残疾人服务覆盖人员数量并不高,很多智力障碍的残疾人在家庭环境中没有走出来,是服务的潜在对象,需要政府、社区、社会组织及社会工作者主动进行外展社会工作,使其变为现有服务对象,从而扩大服务内容的受众范围,促进特殊弱势群体的就业服务体系的整体发展。

三、结论与反思

(一)结论

社会工作服务站在提供辅助性就业服务的过程中,结合了当下新兴行业——直播带货具有一定的创新性,与此同时,其具有的挑战性也是空前的。个案管理对于农村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服务而言是合理且有效的,服务对象的特殊性决定了其服务内容的设计要充分考虑个性化的需求,社工既要关注服务对象个体的就业能力的提升、就业观念的转变,也要重视外在环境中人际关系的改善、社会资源的链接,从而改变就业刻板印象、挖掘潜能以提升就业能力。改变社会大众对于残疾人群体的偏见和歧视不可能一蹴而就,应充分发挥社会工作服务站的作用,联合社区、社会组织等相关部门,从点出发,以点带面,提高该区域内社会居民对该群体的认识,进而增加对残疾人群体的接纳和融入,鼓励社会成员参与志愿服务,为残障人士营造无障碍环境。此外在服务的提供过程中,要结合服务对象自身的特点和兴趣,在此基础上有针对性的提供技能训练并加以强化,使服务对象的个人利益和残疾人辅助性就业小组的服务目标保持一致,从而更好地促进服务对象参与就业,实现自我价值。

(二)反思不足之处

本研究存在一定的不足之处。首先,本文涉及的服务对象主要是H街道社工站的服务对象,总站对于该服务计划的设计实施以及成效缺乏全面性的了解与跟进;其次,总站的职责和角色定位致使站点社工会有一定的距离感,对于该案例的背景及服务介绍与实际会有一定的偏差,无法将该案例的所有情况进行细致描述;再者就是后续的跟进服务不到位,只能通过电话或者网络进行资料的获取,使得文章的撰写论证缺乏说服力,相信随着残疾人就业政策的发展和完善,残疾人福利待遇的提升,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服务的研究会持续深入发展,前景越来越好。

来源:济南市历城区和美社会工作发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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