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部门发《关于加强禁毒社工队伍建设的意见》
关于加强禁毒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禁毒工作的意见》(中发〔2014〕6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3〕96号)和《中共中央组织部等十八部门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中组发〔2011〕25号),不断完善毒品问题治理体系,持续提升禁毒工作的社会化、职业化、专业化、科学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戒毒条例》等有关法律规定,现就加强禁毒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禁毒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总体规划
(一)充分认识加强禁毒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的重要意义。禁毒社会工作是禁毒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坚持“助人自助”价值理念,遵循专业伦理规范,运用社会工作专业知识、方法和技能预防和减轻毒品危害,促进吸毒人员社会康复,保护公民身心健康的专门化社会服务活动。禁毒社会工作者是从事禁毒社会工作的专职人员。发展禁毒社会工作、加强禁毒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是增强禁毒工作专业力量、完善禁毒工作队伍结构、推进禁毒工作社会化的重要途径,是健全禁毒社会服务体系、创新禁毒社会服务方式、提升禁毒社会服务水平的有力手段,是推进毒品问题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
(二)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近年来,不少地方在禁毒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方面进行了实践探索,积累了初步经验,取得了积极成效。但总体看,全国禁毒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尚处在起步阶段,还存在基础薄弱、保障不足,体制机制和政策制度不完善,队伍数量缺口大、能力素质不高等突出问题,与禁毒工作总体水平不相匹配,与提升毒品问题治理能力要求不相适应,与中央加强禁毒工作系列决策部署还有较大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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