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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 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支持社会工作专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的指导意见

发布者:点击数:1147发布时间: 2017-07-01【字体:

民发〔2017119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财政厅(局)、扶贫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财务局、扶贫办;参与东西部扶贫协作有关省市经合办、对口办:

  打赢脱贫攻坚战需要社会各方面力量的参与。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是为贫困群众提供心理疏导、精神关爱、关系调适、能力提升等社会服务的新兴力量,在帮助贫困群众转变思想观念、树立自我脱贫信心、拓宽致富路径、提升自我脱贫能力等方面可以发挥积极作用。党中央、国务院十分重视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服务贫困地区工作,《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中发〔34号)、《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国务院关于印发脱贫攻坚规划的通知》(国发〔64号)先后提出了的要求。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支持社会工作专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工作,现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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