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促进社会组织正常运转,成都民政出台8条硬核措施!
发布者:点击数:13发布时间: 2020-03-23【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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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以来,四川省成都市社会组织勇于担当,充分发挥自身专业特长,积极参与,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做出了重要贡献。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工作要求,促进全市社会组织正常运转,成都市民政局根据《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有效应对疫情稳定经济运行20条政策措施的通知》(成府发[2020 ] 3号)文件精神,制定以下措施。
一、实施关爱扶持
(一)发放关爱慰问金。
关怀、慰问参与疫情防控表现突出的社会组织及其工作人员,因参与疫情防控工作被感染接受治疗的人员,发放一次性关爱慰问金,相关经费在成都市社会组织发展专项基金中列支。(社会组织指在成都市及各区(市)县登记成立的社会组织,下同)
(二)政策重点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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