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首次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工作的公告
发布者:点击数:314发布时间: 2021-01-21【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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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高级社会工作师评价办法》(人社部规〔2018〕2号)、《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委员会组织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社工评〔2021〕1号)、《关于做好首次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工作的通知》(社工评〔2021〕2号)等文件要求,现将我省首次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评审范围
持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颁发的2019年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合格证明,符合《高级社会工作师评价办法》(人社部规〔2018〕2号)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条件,且工作地或考试报名地为山东省的相关人员。
二、评审程序
(一)个人申请。申请人请在2月2日前(逾期不再受理)登录全国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申请平台(https://sswe.swtpr.com),注册并填报《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申请表》(见附件,以下简称《申请表》),并准备与《申请表》相对应的评审证明资料,具体内容包括:
鲁公网安备 3701040200126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