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出台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任职管理办法(试行)
发布者:点击数:69发布时间: 2016-07-18【字体:
小中大】
天津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天津市行业
协会商会负责人任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津民发〔2016〕33号
各市属行业协会商会:
为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实现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促进行业协会商会健康稳定发展,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中共天津市委办公厅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方案>的通知》(津党厅〔2015〕61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民政部关于印发<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任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民发〔2015〕166号)要求,现将《天津市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任职管理办法(试行)》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鲁公网安备 3701040200126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