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入境人员心理疏导和社会工作服务方案的通知
发布者:点击数:60发布时间: 2020-04-23【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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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卫办疾控函〔2020〕31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民政厅(局)、交通运输厅(局、委)、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各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民航各地区管理局、各铁路局集团公司:
为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做好入境人员心理疏导和社会工作服务,帮助入境人员适应隔离环境,提升入境管理和服务水平,我们联合制定了《入境人员心理疏导和社会工作服务方案》。现将文件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民政部办公厅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海关总署办公厅
鲁公网安备 3701040200126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