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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提高社工待遇标准:2013年10月1日起调整

发布者:点击数:618发布时间: 2014-02-13【字体:

    今年,本市要加快发展专业社工队伍。加大民政系统、城乡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力度。在社区工作者的福利待遇上给予更多“利好”,市民政局联合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残联共同制定《关于规范调整社区工作者待遇标准的通知》,决定从2013年10月1日起调整社区工作者待遇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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