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将指导高层次社工将纳入重点人才引进范围
发布者:点击数:86发布时间: 2016-11-17【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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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高层次社工将纳入重点人才引进范围
《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与人才激励保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是继中央18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之后又一关键性政策文件。《意见》对协同破解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服务岗位不明确不规范、职业发展空间不畅通、薪酬待遇水平较低、职业地位不高等瓶颈问题,广泛吸纳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扎根基层、安心一线服务困难群众、参与社会治理,将具有重要促进和引导激励作用。《意见》针对社工发展提出了许多新的说法与要求:社工与其他职业、社会组织、志愿者进行了区分;无论是体制内、体制外,更多机构的岗位将向社工敞开;社工的薪酬调整、社会保险、公积金、户籍、保障房等都有了明确的说法,其收费服务也得到了正名;社工将更多进入基层领导班子、政协、人大,话语权将大大提高。
10月18日,民政部、中央综治办、教育部、公安部、司法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中国残联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与人才激励保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坚持按需设岗、以岗定薪,分类指导、有序推进,保障基层、稳定一线的原则,提出了一系列加强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与人才激励保障的政策措施。 《意见》指出,将高层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纳入急需紧缺和重点人才引进范围,按照规定享受户籍落地、保障房申请等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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