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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处提及社会工作!新修订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通过!

发布者:点击数:15发布时间: 2020-12-28【字体:

12月26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二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该法共七章68条,内容分为总则、预防犯罪的教育、对不良行为的干预、对严重不良行为的矫治、对重新犯罪的预防、法律责任和附则。该法将于2021年6月1日起施行。

修订后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坚持分级预防、干预和矫治的思路,明确了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原则和机制,界定了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的含义,强化了家庭、学校、社会对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的干预,加强了公安机关、教育行政部门对未成年人严重不良行为的矫治,充实了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司法行政部门对未成年人重新犯罪预防的责任,进一步推动了与刑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的统筹衔接,增强了法律的可操作性。

据悉,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自2018年启动修订工作,经过了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2019年10月第一次审议、2020年8月第二次审议、2020年12月第三次审议。此次修订是该法自1999年颁布施行以来首次进行“大修”,条文由原来的57条变为68条,吸纳了近年来各地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方面的先进理念、实践成果及各方面意见建议,着力回应了未成年人犯罪低龄化、暴力化等新情况、新特点。

值得注意的是,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同日表决通过的刑法修正案(十一)对低龄未成年人刑责范围再次进行调整,规定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为了更好地帮助偏差未成年人再社会化,新修订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重视发挥社会工作的专业优势,5处提到了社会工作,快来看看都是哪些条款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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