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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隐身”在社区内改造 全面铺开的我省社区矫正工作

发布者:点击数:638发布时间: 2011-09-20【字体:
      青海新闻网讯 被宣告缓刑的、被裁定假释的、被剥夺政治权利等人员,可以“隐身”在社区内改造。这种创新的刑罚制度已在我省全面推行,社区矫正网络就此全面铺开。

  社区矫正是与监禁矫正相对的行刑方式,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主要包括5种罪犯:1、被判处管制的。2、被宣告缓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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