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年底镇(街)村(居)社工站点全覆盖!
发布者:点击数:270发布时间: 2021-01-26【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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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8日,珠海市基层社会治理联席会议办公室印发《珠海市加强镇(街道)社会工作站建设 提升基层服务能力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提出到2021年6月底,全市所有镇(街道)完成社工站建设,并有效开展所辖村(居)社会工作服务;到2021年底,全市所有村(社区)社会工作服务点全覆盖。
《方案》明确,镇(街道)社工站由基层社会治理领导小组领导,民政部门具体指导,镇(街道)直接管理,主要完成协作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三大板块12小项工作任务。
《方案》指出,镇(街道)社工站设在镇(街道)党群服务机构或其他承接民生服务职能的内部机构;村(社区)社会工作服务点由镇(街道)牵头购买社会工作服务,设在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或项目服务点。镇(街道)社工站经费由各区自行负担。市对香洲区、斗门区、高栏港区给予50%补助(不超过20万元/站),对其他区给予30%补助(不超过12万元/站),补助期限为2021年至2022年。
《方案》呈现以下三大亮点:
鲁公网安备 37010402001265号